于先生是一位军人,2007年与于女士结婚。婚后于先生获得复员费10万元,为庆贺二人结婚,于先生的父母赠给儿子一套价值30万元的住房。2008年结婚纪念日于先生将婚前购买的轿车赠给了于女士,并写下了赠予合同。但一直没有过户。2009年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10万元的复员费属于()。

2023-07-11

A:于先生的法定特有财产
B:于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C:于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D:婚后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A

夫妻特有财产包括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等。本案中10万元的复员费属于于先生的法定特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