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 )必须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A、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B、施工组织方案
C、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D、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E、拟拆除或拟爆破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07-13



参考答案:ABCD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3)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参见教材P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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