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条例》规定,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采取的正确措施有( )。
A、加强防汛巡逻,加高加固堤防,确保堤防安全
B、根据上级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C、根据自行制定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D、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可以自行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E、采取的分洪、滞洪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

2023-07-13



参考答案:BE

《防汛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上级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参见教材P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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