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作业场所布局应遵循的原则是(  )。

2023-05-05

A.生产作业与储存作业分开
B.加工作业与包装作业分开
C.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D.吊装作业与维修作业分开

参考答案:C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见表4-13的相关内容。 表4-13职业病的前期预防

项目
内容


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没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丰日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问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同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建设项目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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