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6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18年9月1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则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是(  )元。

2023-07-14

A.11466
B.11400
C.11500
D.11600

参考答案:B

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10000+1600-10000×2%=1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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