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机关给予某用人单位2000 元罚款。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5-05

A、该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处罚应当停止执行
B、执法人员应当当场收缴罚款,并出具罚款收据
C、该单位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D、该单位到期未纳罚款,行政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千分之三加处罚款

参考答案:C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 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
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 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 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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