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的“所不胜”是

2023-07-19

A.水
B.土
C.木
D.火
E.金

参考答案:A

凡属“克我”的一方,即为“我”的“所不胜”;凡属“我克”的一方,即为“我”的“所胜”,即所谓“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