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安东强开出一张人民币20万的汇票,上面记载如下内容:金额20万,收款人为安东强,付款人为交通银行某支行,出票日期为2013年10月10日,未记载付款日期。安东强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为支付合同款,背书转让给李安,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李安又背书转让给张方同,张方同怕有问题,要求李安找两个保证人,李安的好朋友李起和李广没有在票据上签保证字样,而是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并写明一旦银行拒绝付款,各自将承担10万元的赔偿损失责任。2013年10月30日持票人张方同到付款人处要求付款。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关于此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7-20

A、需要持票人在2013年11月10日前到交通银行某支行提示付款
B、需要持票人在2013年11月10日到交通银行某支行提示付款
C、此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属于无效票据
D、此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


参考答案:AD

2.首先公司出票,银行付款,所以判断该票为商业汇票,没有记载付款日期却不影响背书转让,所以属于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该种汇票无须承兑,需要在出票一个月内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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