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Ⅱ.对收购人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元以下的罚款;
Ⅲ.收购人对其收购不得行使表决权;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7-24

A.Ⅰ、Ⅱ、Ⅳ
B.Ⅰ、Ⅱ、Ⅲ、Ⅳ
C.Ⅲ、Ⅳ
D.Ⅰ、Ⅱ、Ⅲ

参考答案:A

根据《证券法》第213条的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