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选项符合除名退伙情形。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③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7-24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参考答案:A
考点: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合伙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基本建设投资的综合范围为总投资( )万元(含)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银行以各种刺激性的促销手段吸引新的尝试者和报答忠诚客户的行为指的是( )。
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在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中,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类型不包括( )。
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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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2023-07-29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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