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承销证券过程中,有下列( )之一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可以采取3个月至12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①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
②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③未按照事先披露的原则和方式配售股票,或其他未依照披露文件实施的
行为
④向投资者提供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

2023-07-24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D

考查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①②③④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