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①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的,给予市场禁入处罚
③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
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万以上的罚款

2023-07-24

A.②③
B.①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C

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