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
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其限期改正
Ⅱ.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记人监管档案
Ⅳ.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2023-07-24
A: Ⅰ 、Ⅲ、Ⅳ
B: Ⅰ 、Ⅱ、Ⅳ
C: Ⅰ 、Ⅱ、Ⅲ、Ⅳ
D: Ⅰ 、Ⅱ、Ⅲ
参考答案:C
B: Ⅰ 、Ⅱ、Ⅳ
C: Ⅰ 、Ⅱ、Ⅲ、Ⅳ
D: Ⅰ 、Ⅱ、Ⅲ
参考答案:C
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
或者违规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巾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①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②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记入监管档案;③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④
责令暂停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⑤法律、
行政法规和巾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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