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有下列( )规则。
Ⅰ.投资者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
Ⅱ.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Ⅲ.报价单位为每份基金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份
Ⅳ.交易份额和股份交割在T+0日、资金交割在T+1日

2023-07-27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Ⅲ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不同产品的交易方式与流程(ETF、LOF、封闭式、QDII,及市场创新产品的特殊方式);
交易规则
封闭式基金发行结束后,不能按基金净值买卖,投资者可委托券商(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二级市场)买卖,直到到期日。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30,13:00—15:00。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是指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封闭式基金的报价单位为每份基金价格。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买人与卖出封闭式基金份额,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基金单笔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份。同时,我国封闭式基金在达成交易后,二级市场交易份额和股份的交割是在T+0日,资金交割是在T+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