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基金准予注册文件6个月之后才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2023-07-27

A.口头说明
B.书面说明
C.备案
D.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参考答案:C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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