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患者,65岁。患胃癌四年,晚期,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生命垂危。家属再三恳求医生,希望能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收他人院。医生出于“人道”,将他破格地收入院。究竟该不该收治这个病人

从病人的权利分析,应该收治的理由是

2023-05-06

A、病人有权享有必要的、合理的、基本的诊治护理权利
B、人类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健的享有权也是平等的
C、对待各种疾病的患者,应一视同仁
D、以上都是
E、解除疾病痛苦是病人的基本需要

参考答案:D

以上都属于患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或拥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