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处分的机关是

2023-05-06

A、卫生行政部门
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中医药管理部门

参考答案:A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6个月以上2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同时,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以上二法,医生收取回扣,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
1.处分。即由违法行为人所在的单位或上级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2.收违法所得。
3.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即有关行政机关剥夺违法者原有的从事某种职业资格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