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级市医院于2001年10月对患者李某行胃大部切除,胃空肠吻合术。手术操作无误,术后恢复良好。第5天李某感到张口、下咽困难,第6天出现角弓反张、抽搐,诊断为破伤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11日死亡。患者家属找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诉。经市医学会10月31日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并在当日将通知书交与家属。家属对此有异议。家属可以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的有效期限是

2023-05-06

A、11月7日前
B、11月10日前
C、11月15日前
D、11月30日前
E、11月5日前

参考答案:C

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