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下列可以作为发行对象的是( )。
Ⅰ.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Ⅱ.信托公司(以信托资产认购)
Ⅲ.证券投资基金
Ⅳ.QFII
2023-08-04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
参考答案:A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
参考答案:A
A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8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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