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

Ⅰ.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Ⅱ.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Ⅲ.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Ⅳ.发行人的参股子公司

Ⅴ.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2023-08-04

A、Ⅱ,Ⅳ
B、Ⅰ,Ⅲ
C、Ⅰ,Ⅱ,Ⅲ,Ⅳ
D、Ⅱ,Ⅲ,Ⅳ,Ⅴ


参考答案:C

C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 2006年修订)第三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