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任甲证券公司的监事李某,因违法被解除职务已满3年6个月,则其可以担任证券公司高管。( )
2023-08-04
参考答案:错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 )聘任。
2023-08-04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关于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2023-08-04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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