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可列入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

2023-08-04

A.投资标的为产权证书的信托计划受益权
B.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
C.地方融资平台的应收账款
D.土地出让收益权

参考答案:ABCD

2014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函(2014)459号发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其中包含《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指引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列明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者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负面清单内容具体如下:
(一)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二)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本条所指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
1.因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租金债权;
2.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当地政府证明已列入国家保障房计划并己开工建设的项目除外。
(五)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如提单、仓单、产权证书等具有物权属性的权利凭证。
(六)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科目.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如基础资产中包含企业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资产。
(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资产。
(八)最终投资标的为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基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