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共5人,分别为甲、乙、丙、丁、戊,现审议一项议案,该议案为向甲和乙共同投资的一家公司出资,则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8-04



参考答案: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尚有3人,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