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2023-08-04

A、10%
B、25%
C、30%
D、50%
E、75%

参考答案:D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上交所的规定与此相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