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Ⅰ.创业板甲上市公司向某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4000万元且采取自行销售方式
Ⅱ.乙非上市公众公司因向核心员工转让股份导致股东累计达到220人,但在1个月内降至195人
Ⅲ.丙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优质资产
Ⅳ.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丁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其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15%
Ⅴ.戊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199人

2023-08-04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Ⅲ、Ⅳ、Ⅴ

参考答案:C

Ⅰ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37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1年末净资产10%的,中国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最近12个月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总额超过最近1年末净资产10%的除外。
Ⅱ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转让说明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提交申请文件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所有股东。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
Ⅲ项,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Ⅳ项,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即按照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累计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含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同时,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首次达到100%以上的原则。
Ⅴ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