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的规定,2017年10月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有()。
Ⅰ.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负值,2017年9月30日净资产为正值
Ⅱ.2015年、2016年净利润均为负值
Ⅲ.因2013年、2014年、2015年3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2016年盈利,但尚末恢复上市
Ⅳ.2016年亏损,2017年1月至5月主营业务停顿,2017年6月恢复主营业务的经营

2023-08-04

A、Ⅰ、Ⅱ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B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证监会公告[2011]1号)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面临严重财务困难:①最近2年连续亏损;②因3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③最近1年期末股东权益为负值;④最近1年亏损且其主营业务已停顿半年以上;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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