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服务机构、保荐人的承诺
Ⅱ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进行披露
Ⅲ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
Ⅳ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2023-08-04

A.Ⅱ、Ⅳ
B.Ⅰ、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Ⅰ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35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作出的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未能履行承诺采取的约束措施。Ⅱ项,第33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Ⅲ、Ⅳ两项,第36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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