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创业板公司可被实施终止上市的情形的有( )。
Ⅰ 近36个月累积受到深圳交易所3次公开谴责
Ⅱ 最近2年连续亏损
Ⅲ 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Ⅳ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Ⅴ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2023-08-04

A.Ⅰ、Ⅴ
B.Ⅰ、Ⅱ、Ⅲ、Ⅴ
C.Ⅰ、Ⅳ、Ⅴ
D.Ⅰ、Ⅱ、Ⅲ、Ⅳ、Ⅴ
E.Ⅱ、Ⅲ、Ⅳ、Ⅴ


参考答案:A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4.1条第1款第18项和第20项的规定,出现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3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本所有权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