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在开头部分应载明( )。

Ⅰ.保荐机构资质证明

Ⅱ.保荐机构是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

Ⅳ.发行人风险情况

Ⅴ.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

2023-08-04

A、Ⅰ,Ⅱ,Ⅳ
B、Ⅱ,Ⅲ
C、Ⅲ,Ⅳ
D、Ⅰ,Ⅱ,Ⅲ

参考答案:B

B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傈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八条规定,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开头部分应当载明,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