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住宅区落成使用后,社区居民发现社区内缺少居民活动室,无法正常开展歌舞、书画、棋牌等活动,党员学习 和居民会议也没有合适的场所,而且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都还未成立。经了解,该社区配套的场所已被开发 商出租。居民们委托部分代表到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后经街道办事处、居民代表与其他单位多方协商,开发商同意 提前收回出租的房屋用于社区办公与服务。所需经费由开发商承担,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居民们对此表示满意,并希 望能忙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该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的财产来源不包括:

2023-08-04

A.政府拨付

B.向企业摊派

C.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D.向本居住居民筹集

参考答案:BD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
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不可以向企业直接摊派,如果需要的话,“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也必须遵循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