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中,没有违规的是( )。

2023-08-04

A.承诺本金不受损失
B.宣传预期业绩
C.宣称本机构业绩最佳
D.向特定对象推介

参考答案:D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①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②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③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④夸大或
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⑤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⑥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⑦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⑧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⑨恶意贬低同行;⑩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