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2023-08-04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参考答案:B

材料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该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B项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