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王某平时特别贪玩,经常瞒着父母逃学,学习成绩很差。班主任薛老师采用了罚站、罚抄作业等措施均无效果,最后建议学校开除王某,理由是王某的学习成绩可能会影响学校中考的升学率。学校采纳了班主任的建议,将王某开除学籍。
(1)该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2分)
(2)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本案例。(5分)

2023-08-07



参考答案:

(1)本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学校、王某(学生)、薛老师(班主任);(2分)(只要答对两个主体即可得分)(2)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学校开除学生王某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3分)(只要能结合一种法律进行分析即可得3分)②《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班主任薛老师对王某采用罚站、罚抄作业的行为也是违法的。(2分)③《教育法》明确了学生有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王某未能很好地尽到义务,应接受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和帮助。(2分)(①为必答项,②、③为自由项,若有其他角度的分析论述,只要有理有据,亦可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