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在生鸡蛋蛋清中,含有抗生物素蛋白和抗胰蛋白酶。抗生物素蛋白能与生物素在肠道内结合,影响生物素的吸收,食用者可引起食欲不振、全身无力、毛发脱落、皮肤发黄、肌肉疼痛等生物素缺乏的症状;抗胰蛋白酶能抑制胰蛋白酶的活力,妨碍蛋白质消化吸收,故不可生食蛋清。
下列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不具有约束力B.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的业主主张权利C.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不需要退还已经预收的物业费D.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2023-05-24 从业资格其它
甲公司将某项专利成果的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专利部门申请时被驳回,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甲公司不同意,引起纠纷。经查,双方就合同解除条件未有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尚未办理登记,则乙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B.如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已经办理登记,则乙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合同C.如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已办理登记,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变更合同D.如因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在先专利申请导致乙公司专利申请被驳回, 乙公司有权主张撤销合同
音乐剧作家甲和乙是好友,乙曾赴新疆采录当地民间传说和民谣曲调。甲以乙采录谣曲调为基础,又根据采集的民间传说,写成了音乐剧《楼兰传说》。甲在编剧过程曾多次借用乙采录编辑而成的民谣录音磁带,后为使用方便,遂自行复制了一套。该剧演出时,正逢甲的女友丙生日,于是甲在剧本手稿封面写上“谨以此剧献给丙”。丙是丁剧的歌剧演员,对该音乐剧大加赞赏,于是决定表演该剧。彩排过程中,丁剧团对彩排全程录音录像,以作为培训新人的资料使用。对于上述事实,下来说法正确的是:( )A.甲复制乙采录编辑的录音带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许可复制权B.乙对收集的民间艺术不享有著作权C.甲“谨以此剧献给丙”的题词意味着将著作权全部转移给丙D. 丁对丙的彩排进行录音录像应当经过丙的许可
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限制。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 :()A.甲公司于201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许可。201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C.取得实施专利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 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宝乐”为中国驰名商标,该公司产品为塑料玩具。下列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的是:( )A.新潮时装有限公司以“宝乐”作为本公司时装产品商标使用B.中达玩具有限公司6年前抢先以欺诈手段从某巴黎公约成员国注册取得“宝乐”商标并使用,宝乐公司6年内从未要求该国撤销其注册并禁止其使用C.东风公司与某百货商场签订协议,由后者经销前者生产的假冒“宝乐”牌塑料玩具D.某巴黎公约成员国著名跨国玩具公司在本国境内使用“宝乐”商标作商品装潢使用
2013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3年。1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对卡车的卖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B.如果经过拍卖,卡车被丙购买,丙有权要求刘某返还汽车C.如果卡车被法院扣押,乙公司有权要求刘某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D.如果甲、乙公司协商将卡车折价归乙公司所有,其他债权人认为折价偏低,有权向 法院起诉撤销甲乙公司之间的折价协议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不知情的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5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王某向刘某借款3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12年3月3日,在借条的背面写尽 “担保人”,李某在“担保人”下签名。借款期限届至,王某未还款。刘某于2012年8月1日分别向王某要求还款,向李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王某以无力还款为由拒还,李某以自并非保证人为由予以拒绝。2014年8月7日,刘某将王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还款和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李某无需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是李某并非保证人C.李某无需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是保证责任期间已过D.李某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理由是保证债务已过诉讼时效
甲乙二人分别享有35%、65%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擅自将楼房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乙还有一姐戊已经离婚,近期想回甲居住的城市定居。关于以上五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 是:( )A.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B.丙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15日通知丙,丙在15日内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D.丁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可以主张对楼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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