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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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企业。当A公司讨论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下列说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2023-08-04 从业资格银行证券
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以下与甲是一致行动人的有()。Ⅰ.甲的员工李某的弟弟Ⅱ.持有甲30%股份的某自然人Ⅲ.为甲提供融资安排的某信托公司Ⅳ.与甲公司联营的乙公司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债券条款中,通常会极大影响债券未来现金流模式的嵌入式期权条款有()。Ⅰ.转股权Ⅱ.发行人提前赎回权Ⅲ.转股修正权Ⅳ.债券持有人提前返售权Ⅴ.偿债基金条款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Ⅰ.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Ⅱ.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Ⅲ.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Ⅳ.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Ⅴ.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Ⅰ.收购人为法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该债务尚未到期Ⅱ.收购人为法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Ⅲ.收购人为自然人,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Ⅳ.收购人为法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以下情形中,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有()。Ⅰ.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收购前后均受丙公司控制,收购未导致乙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Ⅱ.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某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0%Ⅲ.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Ⅳ.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Ⅴ.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1%的控股股东,继续增持1%的股份
在收购上市公司时,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Ⅰ.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Ⅱ.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Ⅲ.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Ⅳ.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Ⅴ.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除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外,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资格条件包括()。Ⅰ.有3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3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Ⅱ.实缴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Ⅲ.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Ⅳ.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Ⅵ.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从事证券市场工作4年以上或者金融工作6年以上的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的规定,2017年10月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有()。Ⅰ.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负值,2017年9月30日净资产为正值Ⅱ.2015年、2016年净利润均为负值Ⅲ.因2013年、2014年、2015年3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2016年盈利,但尚末恢复上市Ⅳ.2016年亏损,2017年1月至5月主营业务停顿,2017年6月恢复主营业务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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