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40岁,月工资8000元,参加了社会保险;妻子37岁,无工作收入;儿子13岁;一家三口目前月平均支出为2500元。邹明的父亲67岁,母亲62岁。由于父母亲单位有较好的福利,暂不需要邹明的经济支援。

邹明的父亲为孙子投保了一份教育储蓄两全保险,受益人为邹明,则( )。

2023-08-11

A.保险合同成立,该合同的受益人不是邹明的父亲
B.保险合同成立,邹明的儿子还未成年
C.保险合同不成立,该合同需要经过邹明儿子的同意
D.保险合同不成立,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

参考答案:D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的内容,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邹明的父亲与邹明的儿子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其保险合同不成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