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7年7月20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一批,该商品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万元。购销双方约定商业折扣条件为10%,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购货方于2017年8月6日支付全部款项,甲公司销商品时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

2023-08-17

A.1 044 000元
B.1 031 940元
C.1 000 000元
D.1 170 000元


参考答案:A

甲公司赊销商品时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100×(1-10%)×(1+16%)=104.4(万元),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进行会计处理,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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