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于2×18年2月15日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19年5月15日前偿付价款。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于2×19年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16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清偿。乙公司于2×19年7月8日收到甲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偿还的剩余款项。乙公司已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7000元坏账准备。债务重组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2023-08-17

A.甲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16000元
B.乙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9000元
C.乙公司确认营业外支出17000元
D.乙公司冲减坏账准备7000元

参考答案:ABD

甲公司应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进行重组时豁免的金额16000元;债权人乙公司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09000元(116000-7000)与抵债的货币资金100000元间的差额9000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乙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16000-7000-100000=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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