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于2020年4月30日批准报出,2019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0年5月31日完成,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0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2020年4月20日,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019年度已交所得税款的通知,5月1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所得税款项72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因无法预计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交纳了所得税并确认了相关的所得税费用。甲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额的会计处理为( )。

2023-08-17

A.追溯调整已对外报出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B.确认2020年递延收益720万元
C.确认2020年应交所得税720万元
D.确认2020年其他收益720万元


参考答案:D

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不应追溯调整已对外报出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不属于日后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