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欲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他们各自所占份额分别为5%、12%、30%、53%,公司成立1年后,甲提出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想法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又过了一段时间,乙想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戊,并书面通知了甲、丙、丁,甲与丁均不同意乙对外转让股权,并向乙表达了自己的收购意向。2年后,在公司的一次股东会议上,丙对其中决议事项投出反对票,遂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 )情况下,公司应收购丙的股权。

2023-08-17

A.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3年盈利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C.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D.公司对内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核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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