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 )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08-17

A.5年
B.3年
C.1年
D.10年


参考答案:A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