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19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于2019年2月6日收到该笔账款,则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为( )元。

2023-08-17

A.99666
B.99900
C.110740
D.101700

参考答案:A

1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现金折扣,题目说“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金额=100 000×(1-10%)×(1+13%)×(1-2%)=99 6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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