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8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