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8



参考答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