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某铁矿发生火灾事故。由于该矿和临矿互通,火灾共涉及5个铁矿,造成123人被困井下。经多方抢救,遇难矿工人数仍达70人。随即成立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联合组成,分为综合、技术、管理三个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经初步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矿维修工在井筒内使用电焊,高温金属残块及焊渣掉落在井壁用于充填护帮荆笆上,造成长时间阴燃,最后引燃井筒周围的荆笆及木支护等可燃物,引发井下火灾。5家矿山越界开采,造成各矿井下巷道贯通,风流紊乱,火灾烟气蔓延,各矿均未按要求设置井下作业人员逃生的安全通道,直接导致事故的升级和扩大。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 )行为,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2023-08-22

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B.迟报事故的
C.妥善保存或者防止破坏事故现场的
D.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E.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参考答案:ABDE

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