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01年10月在当地医院行脾切除术。术后状态良好,安返病房。第4天王某突然感到张口、下咽困难,第5天出现角弓反张、抽搐,诊断为破伤风,经医院紧急抢救无效,于10月14日死亡。患者家属找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诉。当地医学会于11月2日鉴定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并在当日将通知书交与家属。家属仍不服。家属可以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的有效期限是()
A.11月5日前
B.11月7日前
C.11月10日前
D.11月17日前
E.11月20日前

2023-05-08



参考答案: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