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议的案件,既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25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