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某乙表示愿意借给5000元,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2023-08-25



参考答案: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不必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