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

2023-08-30

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参考答案:C

本题综合考查邻接权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只有作品的作者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篮球比赛不是作品,主办方也不是作者,故A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篮球比赛不是表演活动,因此篮球运动员没有表演者权,故B项错误。
舞蹈演员的表演属于表演他人舞蹈作品,享有表演者权,故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故C项正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于其播放的节目享有权利,通常称为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从著作权的角度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三类:一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作品、电视剧、音乐作品;第二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邻接权的音像制品,即录音录像制品;第三类是广播电台、电视台自己制作的不属于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客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如现场报道、嘉宾访谈等。无论哪种情况,广播电视组织都需要投入自己的人力和物力,有的甚至是创造性劳动。为了保护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利益,维护同行业的公平竞争,著作权法赋予了其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包括以下权利:(1)转播权,即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进行转播的权利。
这种转播既包括有线方式,也包括无线方式。应当注意的是,若广播电视组织播放的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转播方还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2)录制权和复制权,即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使用自己的设备并为播送的目的而临时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该音像载体的权利。由此,广播电视组织权是属于甲电视台的,不属于主办方,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