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你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当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23-08-31

A.赠与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不须承担责任
C.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销合同
D.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销


参考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某对外甥说如果数学竞赛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他电脑一台,其外甥表示同意,故赠与合同成立。由于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甲某有权撤销合同。故本题选C。